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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意见范文

清理工作意见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实施垃圾清运户、村、镇、县分级负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卫生清洁、环境舒适的农村新形象,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各镇、村实际,多措并举,多元投入,选择适合本地的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模式。

2、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能动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维护整洁家园,保护农村环境。

3、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户分类收集、村清理汇总、镇简易填埋、县化学处理为主要方式,明确各级责任目标,抓好落实。

4、清管并重的原则。以农村垃圾集中清运突击月为基础,以建立长效机制管理为重点,探索农村垃圾清运处理的常态管理办法。

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与全县小城镇建设、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治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结合,集中清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理体系,形成城乡一体的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善、管护机制规范”的目标。

工作要求

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要因地制宜,科学运作,原则上每个村要按照“有一支清运队伍、有一批基础设施、有一套环卫制度、有一个处理模式、有一笔经费保障”的“五个一”要求,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常态管理工作。

1、组建保洁队伍。一是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纳入工作职能,建立镇级环卫所,与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机制,村委会要建设环卫室,挂牌办公。根据各镇规模大小,每个镇配备3—5名环卫监督员,负责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监督及垃圾清运工作的协调管理。二是原则上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成立村级清扫保洁队伍,保持保洁员数量的相对稳定。三是为保洁员配备保洁工具,配戴统一的农村环卫标识。四是加强保洁员培训。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职责,学会垃圾分类,熟练操作。五是明确保洁员既是卫生保洁员,又是卫生监督员,也是卫生宣传员,尽职尽责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2、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因村制宜,由户负责设简易垃圾桶,由村负责,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池,合理设置在街道两侧;村配置垃圾清运车,进行垃圾收集中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垃圾中转过程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二是根据村庄规模大小,设置1-2个垃圾临时存放点或臂式垃圾箱。同时,各镇要以村为单位积极探索、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降低处理成本,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三是由县、镇负责,根据服务半径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在全县各镇合理布局。不具条件的镇设立简易垃圾填埋场,并做好防渗、防外溢等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3、健全保洁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清运处理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实际,建立完善《村庄环境暂行办法》、《农村环卫设施管理办法》、《农户“三包”责任制度》、《垃圾清运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清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保洁员档案,一人一档,实行备案制,要求保洁员严格按照保洁工作标准规范操作,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建立保洁员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日检、周评、月查、季考”制度,即各村明确专人每日对保洁人员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村每周对保洁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镇每月对所辖村“户清、村集”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各镇、村的垃圾清运工作进行考核,保洁员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落实奖惩。

4、选定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科学清运处理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垃圾清运工作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因村制宜,确保实现农村卫生整治常态化。结合镇村实际,原则上全县推广以下4种模式。

----全民参与尽义务工模式。这种模式适合村两委班子具有较强战斗力、凝聚力、有威信的村庄。基本做法:一是通过长期坚持宣传,使卫生保洁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随时清理各种垃圾;三是两委班子成员负责督导检查。

----垃圾袋装化模式。这种模式适合中心镇商业街和较小村庄。基本做法:村庄不设垃圾箱,各户实行垃圾袋装化,做到保洁员日运日清,送至村内临时存放点。这种做法无需购置垃圾箱,可以向商业经营摊点收取卫生管理费,以减少镇村投入。

----市场化模式。这种模式适合经济较好的村庄,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承包费用。基本做法:把村庄卫生分区、划片,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承包,承包人负责区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户集、村运、镇处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大多数村庄,但投入较大,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用来完善基础设施和支付保洁员工资。基本做法:一是每户购置垃圾桶,实行门前三包;二是村庄设置垃圾箱(池);三是保洁员定期清运;四是镇政府统一处理垃圾。

5、实施多元投入。垃圾清运所需费用要坚持镇、村自筹为主,政府补贴、部门支持为辅的原则。可以采取村里筹一点、镇上拿一点、县财政补一点、企业捐一点、社会集一点的方式,多元化筹措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或每户每月收取一定的卫生清理费用的办法筹集费用;有商业门店的村,可以向临街商业门店收取一定费用,以补充经费不足;县财政将对每名保洁员按每年补贴1200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分两次根据验收结果将资金拨付给各镇。各镇、村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渐淡化政府的主导角色,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以及维护和管理,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良性运行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和执行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县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镇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抓、副职分片抓、包村干部驻村抓的工作机制。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办事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2、明确责任分工。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涉及全县各镇及多个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县清运办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各镇村是村内垃圾清运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投入,落实清运模式,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局要负责各镇村卫生医疗机构垃圾的集中处置;县教育局要统筹协调好县内各中小学校校园内外的卫生整治工作;县爱卫办负责指导农村“五乱”治理、农户改厕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县文明办负责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建设、规划、国土部门要做好县级垃圾填埋场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各镇做好镇级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和建设;城管、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治理乱倒、乱堆垃圾和收留外来垃圾的现象;县畜牧兽医局要做好畜禽养殖场(区)的规划审批,搞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养殖业污染;县水务局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农村河道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交通局要加强县级以上道路管理,并做好道路两侧边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县工商局要加强个体工商业主的日常监管,督导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责任抓好卫生清理工作;县市场建设服务局要加强市场卫生监管,协调好县内专业市场及分管区域内的农村集贸市场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常态化;县委、政府督查室要把农村垃圾清运处理督导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障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认真抓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民主监督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组财务清理,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清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村组财务进行清理核实。在摸清家底、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清理范围

这次财务清理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独立核算的村、组,期间发生的所有会计业务。

三、清理内容

1、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查库存现金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等;查帐面交镇代管款余额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一致;查有价证券管理是否完善;查是否有帐外存款及库存现金。

2、各类收支。清理各类收入的入帐情况,有无隐瞒、转移收入、有无帐外帐、小金库现象。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上争资金、农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征用费补偿等各类收入。清理各类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支出票据手续的齐全性。

3、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库存物资、其他资产。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管理责任人。

4、债权债务。查帐面数与农户及有关单位是否一致,是否帐帐相符,是否虚列债权债务,有无回收的债权不入帐现象。

5、合同兑现。清理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入帐情况,查尾欠或未兑现的是否落实还款计划,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帐务处理。

6、土地征用费。清理村组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政策规定足额分配到户,是否实行专款专用。

7、村干部报酬发放。清理是否按全镇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审核审批的工资表入帐,有无擅自增加工资奖金的现象。

8、公共资源交易。清理公共资源交易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9、集体用工支出。清理帐面列支的集体用工支出,是否实事求是,出工农户签字是否真实,是否坚持一事一报、当月结报,有无虚列用工支出现象。

四、工作步骤

共花二十二天时间(自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22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2日)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制定计划,建立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3日—18日)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及理财人员对照清理内容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财务清理。

第三阶段:整理归档阶段(2月19日)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张榜公布,完善好理财结果报告。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月20日—2月22日)镇依据财务清理资料及理财结果报告,逐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村级目标管理专项考核的计分依据。

五、考核计分办法

(一)清理内容全面50分。按所要求清理的九大内容缺一项扣5分,表中项目填写不全的见一处扣0.5分。

(二)帐据帐表相符30分。截止2011年12月20日的科目余额表、财务清理一套表及记载的帐户余额必须相符,见一处不相符的扣2分。

(三)定性结论具全15分。按财务清理报告单无定性结论不记分,定性结论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支部书记、理财人员等签字盖章不全缺一处扣0.5分。

(四)理财资料归档5分。未整理归档或未上报经服中心的不记分。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根据万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对本部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如下初步意见。

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部门共有事业单位3个。

(一)万全县工业促进中心

相当于正股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核定事业编制8名,在编人员6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在职领导1名。

职能运行情况:两年来,该中心严格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多次受到市、县领导充分肯定。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活动中我县排名位居全市二十一个县区前列。分别获得:全市工业经济振兴奖;淘汰落后产能先进县;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先进县;我县长宇工程机械液压油缸有限公司、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万全县水泥厂三家企业获“双百工程”先进企业称号,副局长张继军获先进工作者称号。另外2011年我县还荣获“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中心”荣誉称号。

(二)万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相当于正股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核定事业编制2名,在编人员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在职领导1名。

职能运行情况:此中心承担着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技术支持、法律维权、信用担保、教育培训、融资等相关服务;为创业初始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政策、政务、技术、工商、税收、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工作。自成立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较好,能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万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相当于正股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核定事业编制3名,在编人员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在职领导1名。

职能运行情况:该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对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履行全程跟踪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困难;加强风险管理,不断提高担保资金运营质量,确保担保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法律和企业管理咨询,开展技术交流、创新等中介服务;组织企业各类产品展销、展示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指导、协调社会上自发的民间性质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多次受到企业家的好评。

事业单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工业促进中心职能加大,工业经济和民营经济中涉及的方面又多,工作量非常大,中心中懂业务的人员很少,精通业务的人员更是微乎其微,因此还需增加几名精通业务和企业管理人才,望领导予以考虑。

清理规范的意见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镇属资产的管理工作,改变镇属资产长期以来家底不清,登记不明,管理缺失等问题,为更好地摸清家底,盘活用活存量资产,规范资产管理,避免镇属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镇属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核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

通过镇属资产的全面清理,进一步摸清家底,理顺产权和管理体制,落实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切实发挥好镇属资产的最大效益。

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镇属资产清理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周松庆镇长任组长,俞炳洪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镇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镇属资产的清查和核实、登记工作。资产清理工作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清理工作,由资产清理办公室全面协调组织,各办(所、中心)工作人员按工作职能共同参与,办(所、中心)负责人对本办(所、中心)涉及的镇属资产清理工作负责。

农经办主要负责镇集体山林、已征未开发土地和农业工程预征土地等方面的清理工作,以及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村镇建设办主要负责镇属建设用地、镇属房产(包括水厂、市场)等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以及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社务办民政线负责文体中心、环卫所、敬老院等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和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工贸办负责砖窑厂资产登记,社保中心、综治办做好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党政办、财政所负责核查各办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并对食堂及有关各办线资产进行登记,做好各办登记表统一汇总、造册和录入等工作。

各办公室归口登记资产一律都要造册登记。土地要有协议、图纸、照片;房屋要有面积、房产证、使用情况、照片;固定资产要有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和取得日期及使用人。

三、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清理,登记核实,3月1日——3月30日,各办按分工要求和登记要求逐一落实。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10日,对各办上报的资产登记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汇总后进行商议确定。

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建档立制,按国资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资产的录入工作。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开展税源清理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税源清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街道的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招商中心办公室,招商中心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招商中心办公室、工商分局、国税四分局、地税四分局、国土资源管理所、街道财政所、街道护协税办、家具城管委会、元联公司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税源清理工作联系协调,组织日常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分工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具体要求为:各社区、税源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税源清理小分队。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并按要求协助开展各项工作。清理小分队和联络员的名单于9月1日前上报街道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税源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

各社区、科技园、富民工业区、蠡口国际家具城、各写字楼、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各类厂房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要做到全区域、全行业覆盖。

(二)检查内容:

1.在我街道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在生产经营所在地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2.企业是否违反税收属地征管原则。特别是外来迁入企业、外地企业在我街道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纳税,各类建筑、安装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在施工所在地纳税,是否存在税收外流现象。

3.停业停产未注销、空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实际纳税额与企业占地面积、生产经营规模、用电用水等明显不匹配的企业。

5.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场地、厂房、店铺等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排查。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分成若干小组,责任到人,集中统一行动,分区域进行地毯式清理,摸清资产、经营、登记、纳税申报等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街道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时间和任务安排详见《年街道税源清理工作实施步骤及任务分解表》。

二要全面排查。各排查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辖区范围,确保排摸工作全面、细致,具体排查区域及范围详见附件《街道税源清理工作分单位(部门)排查区域说明表》。

三要紧密配合。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工商分局、国税四分局、地税四分局、护协税办、财政所、国土所、供电所、水务站、元联公司、招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街道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编制工作信息,上报区税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监督和考核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主要目标

1、2011年,完成专利申请56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00件;专利授权4250件。

2、2012年,完成专利申请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00件;专利授权5050件。

3、2013年,完成专利申请7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00件;专利授权6000件。

4、2014年,完成专利申请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00件;专利授权7150件。

5、2015年,完成专利申请95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00件;专利授权8500件。

二、工作措施

1、强化项目引领。切实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认定标准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并逐步提高对企业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将取得相应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复核、验收要件。自2011年起,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3件;落户“530”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1件;获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3件;列入区重点培育的20家新兴产业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5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2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2件。对达标企业将优先推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复核。

2、发挥中介作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引导和扶持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成长壮大,培育和引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急需的中介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服务机制,引导中介机构为广大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对当年区内专利数量前3位的中介服务机构,授予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称号,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3、完善扶持政策。区每年度对全区专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镇、开发区、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费用用于专利工作的扶持奖励,突出对授权专利为重点的专利资助。对辖区内当年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每件不低于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每件不低于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资助每件不低于800元。驻区科研院所申请(授权)专利按属地原则执行。

4、鼓励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专利成果转化实施,重点支持专利成果资本化运作,利用无形资产评估入股、专利质押贷款、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等方式实现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

5、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相关部门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专利工作职责,举全区之力推进专利工作。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经发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作用,定期走访服务企事业单位、驻区科研院所,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6、加强工作考核。加大专利工作考核力度,将年初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专利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板块扶持奖励政策的制定、兑现作为发展目标考核的必要指标。区科技局要加强对专利工作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发展提供高效的制度保障为目标。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促进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高,保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有效。

二、清理工作时间、范围

(一)本次清理工作于年6月开始,至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本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办公室制定经政府同意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工作原则、标准

(一)对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予以废止,需要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经清理,由起草部门、执行部门提出意见,经制定机关确认后继续施行。

(二)对年5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清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同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遵循“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部门提出初步清理建议。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书面征求其他制定部门意见;机构改革中原起草部门被撤销或者发生职能调整的,由现承担该行政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审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部门负责清理,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审查。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三)清理工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主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予以废止;

2主要内容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及违法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设其义务负担的,予以废止;

3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予以废止;

4原有规定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予以废止;

5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与发展政策规定,或者与国家、省、市政策相抵触的,予以修改或废止;

6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或修改的,予以废止或修改;

7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予以修改。

四、清理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明确职责。市政府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大会,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分解目录。对年5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办、市档案局等部门最终确定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将目录分解至各部门。对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如需列入清理范围的,由起草和执行部门提出文件目录,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定后列入清理目录。

(三)清理审核、提出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对照清理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初步意见,其中对涉及到财政、税收、收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的意见。起草部门提出的初步意见需经该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对各起草部门报送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规范性文件正式意见,连同清理工作报告一并报同级政府研究决定。

(四)公布决定阶段。由政府常务会议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正式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清理结果。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清理后继续实施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

五、清理工作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当做到全面、彻底。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不具备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的临时性机构、非常设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不得制发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清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由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如确有继续施行的必要,应当由有权主体重新予以制定、。

(二)实施“开门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注意广泛征求意见。列入清理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起草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清理意见,对与企业、行政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规范性文件施行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清理的重要依据。

(三)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要求、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须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审,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职能部门依职权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报备。

六、清理工作保障措施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政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档案局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对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察学习,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清理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一、建设轻工业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设轻工业园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目前,我市工业是以钢铁、焦化、发电、原煤、永泥等能源重工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能源消耗十分惊人,每万元GDP能耗高达5.176吨标煤,是的2倍,比全省的4倍还多。同时高能源消耗致使环境污染严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的现状,也反映出我市工业结构极不平衡,严重影响我市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轻工业园,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轻工业是我市改变高载能、高排放工业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设轻工业园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市城市化发展迅速,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轻工园的建设将促进一批劳动力密集型项目建设,必然会引导大量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实现就业,从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建设轻工业园是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吸纳民间投资的新要求。一是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资源型重工业的门槛越来越高,部分民营企业只能通过关、停、并、转寻找出路,有近30亿元的闲散资金正在寻找投资渠道。轻工业园的设立必将为民营企业的转型和吸纳闲散资金提供发展平台。二是尽快搭建高质量、大容量、特色化的招商平台,对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吸引大型项目落户,加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创建布局科学、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新型经济体系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投入,快速发展”的原则,按照“产业集群、项目集聚、土地集约、管理集成”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努力构筑轻工、机械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形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扩大农民工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进步。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龙门生态工业示范区轻工业园工业产值达到20亿元;到2020年,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2亿元,地方财政贡献超2亿元,新增就业人数5000人以上。

四、区位确定和产业布局规划

布局规划的总体思路:按照“产业发展集群化,集群发展园区化”的原则,通过这一区域的快速发育,有效地接纳重点产业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新的资金流、物资流以及人流信息流的聚集区域。结合各行业的生产特点,规划建设东区、北区两个产业集群地。两块区域占地4778亩,实际可用地4046亩。

一是轻工业园东区。在城市环北路以北、小曲沟以南、高速路以西(退高速路120米)、鸭坡村以东,规划一区总面积1235亩,实际用地1100亩。此区域规划重点建设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信息服务、工程咨询、职工培训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纺织工业、农产品加工、医疗器械等产业。

二是轻工业园北区。位于小渠沟以北,寺庄沟以南,新108国道以西,沟北村以东,规划区总面积3543亩,实际用地2946亩。主要布局仓储、城市物流,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节能、环保、节水设备制造,医疗器械等产业。并承接东部转移的服装、玩具、电子元件等产业。

五、入区项目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要求;

2、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

3、严格执行N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要符合城市内工业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标准的无污染工业。单位产品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4、技术装备要高。项目生产技术及主要设备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5、适当控制投资规模。投资规模根据我市实际可分为两档:根据轻工业园东区主要摆布生产性服务业,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100万元;北区主要摆布轻工加工区,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100万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轻工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龙门生态工业示范区轻工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副书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市长

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市工信局局长

市经发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招商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煤炭局局长

市电力局局长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市广电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国税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西庄镇镇长

市工商联书记

市工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龙门生态工业示范区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园区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为了加快园区建设,成立园区建设开发公司。

(二)做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按照轻工业园的发展目标和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尽快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龙门生态工业示范区轻工业园”发展规划,使轻工业园的建设有序进行。

(三)创新工作,加快建设。实行土地统征统管。为改变以往项目等土地的现状,做到让土地等项目,通过土地统征统管来加快项目建设,由园区管理开发机构对园区土地进行统征。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快速发展。一是设立轻工业园建设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列支轻工业园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规划编制、信息收集、项目储备以及支持重点技术研发等工作。二是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财税部门按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区内新办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市推进轻工业园建设优惠政策的意见》见附件1)

(五)严格入区项目管理。一是所有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入区条件,坚决杜绝节能与排放指标不达标项目入驻:二是尽快制定入区项目的审核程序、用地以及投产后的管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项目建设。《市轻工业园入区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

(六)实行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战略。一是重点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对于适合较大规模联合生产的产品,建立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实行专业化协作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二是积极引导我市中省、民营骨干企业以大项目为切入点,以资金投入为纽带,联合中小企业组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

(七)做好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由招商局牵头,经发局、工信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积极抓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建设一批大项目。